成都天府新区、成都高新区经安局,各区(市)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
为贯彻落实“创新驱动”发展战略,推进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,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,现将申报2018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,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以下标准:

1.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(其中软件类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)。

2.其他制造业企业不低于8000万元。

3.建筑业企业不低于5亿元。

(二)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(或专门的研发机构)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。

(三)有较强的经济、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,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。

(四)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,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,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。

(五)具备较完善的研究、开发、试验条件,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。

(六)有技术水平高、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,拥有一定规模、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。

(七)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,运行机制健全,规划目标明确,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,技术创新绩效显著。

(八)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、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、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3项指标,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(见附表)。

注:1.行业类别(制造业、建筑业)参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1)。

2.软件企业的软件业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%。

3.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节能环保、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。

4.其他产业的企业,参照制造业执行。

(九)近两年内未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、质量事故、严重环境污染事件,未发生税收违法或犯罪行为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请2018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,须符合成都市优先鼓励发展的行业领域(新材料、新能源、电子信息、节能环保、汽车、石化、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食品和轻工业等)。

(二)申请认定企业按照《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》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(见附件1)。

(三)企业填写“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”,要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并与相关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多沟通,要求各项指标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全面(指标解释见附件2)。

(四)各区(市)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企业的《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》的初审,将推荐文件、企业申报材料、2018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联系汇总表(A4纸,仿宋4号字,纸件一式1份,并附电子文档)于2018年4月5日前报市经信委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市经信委联系人:工业创意与设计处  赵斌

联系电话:618815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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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(含编写提纲、附表)

2.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指标解释及说明

3.2018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联系表

 

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2018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