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﹝2016﹞81号)要求,现将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19年7月8日至14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,请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、四川省财政厅反映。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,不受理匿名举报。

联系人:科技厅区域处 张文(028)86717490
财政厅教科文处 董霄(028)866794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