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研发准备金制度 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一、申报条件
1.申报对象为入库科技型企业,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拥有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;
(2)拥有有效期内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;
(3)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有效登记编号的入库企业(以下简称“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”)。
2.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,并已在科技部门备案(2020年备案工作与资金申报同步开展)。
二、补助标准
在疫情期间申报项目,按企业2019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5%—10%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,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5%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%。
同一企业符合多类企业资质的,按其中一项不重复补助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科技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。
2.附件要求(加盖单位公章):
(1)《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》及研发准备金制度性文件、2019年度企业研发实际投入、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预算决议等相关佐证材料(具体见附件1)。
(2)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和2019年的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首页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页(A107012表)。
(3)2019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报统证明材料复印件,即《企业(单位)研发活动统计报表》(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、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);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报统证明材料,即《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》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》。
(4)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(照)复印件。
(5)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或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告文件复印件。
(6)企业出具的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信用承诺函(申报系统自动生成)。
(7)其他相关材料(如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等)。
四、申报流程
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为避免疫情扩散和蔓延,减轻申报单位负担,申报单位通过“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申报系统”)(http://kjxm.cdst.chengdu.gov.cn)实行全程网上申报。
五、申报时间:2020年5月31日截止。